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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针对社会生活中的法律纠纷和法律事务,通过对国家法律法规的总结梳理,向社会公众提供免费的法律法规的查询服务;
2、将有关司法机关公布的案例及本律师、本律师事务所亲身实践的案例公诸于众,给法律职业人员和社会公众提供参考,进行实践交流;
3、对研究和业务中涉及的法律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探讨,发布本团队成员撰写的理论文章,或者转载他人的优秀文章,进行理论交流;
4、依托浙江鑫目律师事务所,重点组织了刑事辩护、公司股权业务两个领域的专业化团队,保持与当事人的联系和沟通,为当事人提供免费法律咨询,运用法律帮助当事人解决重要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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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中鉴定意见告知方式问题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2/5/20 10:08:00
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中鉴定意见告知方式问题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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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公安厅: 大连法律网(大连法律论坛) 王希胜律师 大连资深律师 大连离婚律师 大连交通事故律师 大连房地产律师 大连刑事辩护律师 大连劳动律师 大连法律顾问 大连律师大连大律师 大连律师在线 大连律师事务所 大连律师论坛 大连律师服务 大连法律咨询 大连法律服务* y' D% q
你厅《关于办理行政案件中法医鉴定结论采用笔录告知方式通知当事人是否合法的请示》(冀公法[2007]25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安机关在办理行政案件中,应当及时将鉴定意见告知违法嫌疑人和被侵害人。公安机关告知鉴定意见,可以采用送达方式,也可以采用笔录告知方式,告知笔录应当由被告知人签名并注明日期。
- ^6 A" ?6 a" o王希胜律师,大连著名律师,资深律师,办案无数,法律业务娴熟,经验丰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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