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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宁波市委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0/8/3 16:30:00

 

中共宁波市委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

2010721中共宁波市委十一届十次全会通过)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力争把宁波建设成为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特作如下决定。

  一、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意义和目标要求

  1、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意义。建设生态文明,就是要建设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础,以自然规律为准则,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党的十七大提出了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战略任务,形成了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的崭新格局,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战略构想的新发展。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作出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是指导我省生态文明建设的纲领性文件。贯彻中央、省委精神,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双赢;有利于进一步拓展发展空间,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态权益,改善生产生活环境;有利于我市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推进国家级生态市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全市生态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为建设生态文明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市产业发展与环境容量不够协调、环境状况与群众要求不相适应的矛盾也日益突出,宁波的生态环境形势依然严峻。全市上下必须充分认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以抓经济建设的决心和毅力,加快推进我市的生态文明建设。

  2、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两创总战略和推进六大联动、实现六大提升战略,坚持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国家生态市建设为抓手,着力构建生态经济体系、生态环境体系、生态文化体系、生态社会体系,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的体制机制,力争早日形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发展方式、消费模式和文化氛围,在全社会形成自觉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行为准则,着力把宁波建设成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3、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目标。

  到2015年,力争达到国家级生态市建设标准。

  ——结构优化、循环高效的生态经济体系基本形成。第三产业占GDP比重达到50%,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30%。全面完成十二五期间节能减排任务,单位GDP水耗降到36立方米/万元以下,工业固废处置利用率超过95%,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率为100%。

  ——青山绿水、蓝天洁净的生态环境体系基本建成。全市生态环境综合指数保持在85%以上。森林覆盖率达到505%,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超过11平方米。城市空气质量优良率保持在90%以上,并逐步提高优质比重。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超过70%,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受保护区占国土面积达到17%。

  ——善待自然、和谐文明的生态文化体系基本建成。加强生态文明的宣传教育,增强生态文明建设理念,承担生态文明建设责任,使社会各界都成为生态文明的促进者和建设者。深入开展国家级生态市创建,国家级生态县(市)的比例达到60%以上,省级生态乡镇或全国环境优美乡镇比例达到80%以上。全市中小学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普及率达到100%。

  ——健康简朴、宜居宜业的生态社会体系基本建成。公众对环境的满意率达到85%。公交出行分担率达到30%。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超过96%。市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5%,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超过80%,实施生活污水处理的村达到70%。

  到2020年,力争成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基本实现人口规模、素质与生产力发展要求相适应,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适应,人们的行为方式与自然客观规律相适应。生态文明观念在全社会牢固树立,资源有限、环境无价的理念深入人心,低碳经济、循环经济发达,生态环境整体优化,污染物排放得到严格控制,生态文明建设的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努力实现经济、社会、环境和谐发展,使人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得到大幅提升。

  二、建设生态经济体系

  4、积极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深入开展创新型城市建设,以科技创新推进产业创新,加快构建低能耗、低排放、高附加值的现代产业体系,推动经济发展由主要依靠物质资源消耗向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和管理创新转变。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结合国家长三角区域规划对我市的产业发展定位,制定产业发展导则,提高产业准入的技术标准和环保标准,坚决制止两高一资项目建设。坚定不移走循环化、集群化、高技术化的发展路子,加快推进临港工业转型升级,做优做强临港经济。加快发展新材料、新能源、新装备制造业、海洋高技术、电子信息、节能环保和生命健康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围绕形成服务型经济为主导的产业结构,不断提高服务业比重。积极参与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优先发展航运服务业,努力发展金融后台、离岸金融等金融服务业。重视发展文化创意产业,重点扶持创意设计、数字内容等新兴产业。大力发展现代会展、科技信息、服务外包、电子商务等生产性服务业,以及休闲旅游、社区服务、体育健身、家政服务、老年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业。积极发展现代农业,优化农业产业功能布局,全面推广节水、节肥、节能技术,推进农业功能区块建设和生态循环农业发展。       

  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建设绿色高效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基地,全面推广绿色生产、绿色认证、绿色营销和资源循环利用模式,打造绿色生态农业品牌。到2015年,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总数达到300个,力争率先建成省现代农业示范市。

  5、深入推进节能减排。广泛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全面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制定完善节能减排约束、奖励政策,推广和普及节能降耗技术,确保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完成。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加强低小散、高耗能落后产业的整治、淘汰和提升工作。对电力、石化、钢铁等重点支撑产业,要按照国际一流的标准,实行环境准入,推进节能改造。全面推进建筑、交通、公共机构、商贸等其他领域的节能工作,逐步开展对现有公共建筑的节能改造,城乡新建民用建筑必须应用建筑节能标识,达到国家建筑节能标准。加快发展新能源产业,推进光伏、太阳能集热、地源热泵、生物质能等新能源的应用,提高非化石能源在能源消费总量中的比重。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开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创建活动,全面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加快推动各类园区、企业开展生态化改造。深入推进污染物减排工作,加快污水处理厂等环境基础设施工程和电力、钢铁等行业的脱硫脱硝工程建设,强制高排放企业加大技改投入,降低主要污染物和特殊污染因子的排放量。研究开发碳捕获和碳固化技术,促进二氧化碳排放强度不断下降,推进低碳经济发展。加大对污染物排放执法检查和处罚力度,对违法违规排放特别是造成环境安全事件的行为,实施严厉处罚。

  6、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积极开展循环经济国家、省、市三级试点,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到2015年,创建市级循环经济示范区20个、示范企业50家,争创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推进循环经济规模化发展,重点围绕石化、钢铁、能源等重大产业和核心资源,积极构建生态型临港工业产业链、废弃物综合利用产业链、农产品加工循环产业链等,促使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通过生产装置互联、原料产品互供、副产品集中统一使用,实现能源资源循环利用、综合利用和梯级利用。积极实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程,创新资源利用方式,逐步建立全社会再生资源回收和循环利用体系,大力倡导垃圾分类回收处理模式,促进能源、水资源、土地、废弃物、海洋资源等的综合利用,提高全市生产要素集约利用水平。

  三、建设生态环境体系

  7、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确定不同地区的功能定位,实施生态环境分区、分类保护,加快推进生态屏障建设,重点加强四明山区域和杭州湾、象山港、三门湾、东钱湖区域的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加强水生态系统保护,重点开展饮用水、河流、湖泊等水环境保护与建设,严格保护饮用水源,禁止从事污染水体的生产经营活动。加强水利设施建设,推进千里清水河道工程,深入开展小流域综合整治,治理水土流失和农村河道污染。实施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工程,保护海洋岸线和滩涂资源,开展增殖放流,建设海洋牧场,严格控制污染物向海域排放,遏制近海海域生态环境恶化势头。深入推进森林宁波建设和大规模植树造林活动,有计划地推进山区林相改造和宜林坡地的退耕还林,积极发展碳汇林业,大力发展生态公益林,2015年生态公益林面积达到400万亩。开展绿色矿山建设,监督落实矿产资源开采环保前置审批制度、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备用金制度,推进矿山自然生态环境的综合治理。开展土地污染情况调查,加强污染土壤治理与修复,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扩大商品有机肥使用面积,逐步改善土壤状况。重视地下水资源管理,规范地热采集,加强对地下水位和水质监测,防止出现严重地面沉降及地下水资源污染问题。加强外来有害入侵物种的防治和生物安全管理,强化野生动物保护,着力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生物多样性保护体系。

  8、加强环境污染综合防治。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全面推进清洁空气行动,开展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废气的专项整治。实施全社会用煤总量控制,确定工业原煤消耗上限,加强燃煤污染防治,减少煤烟型污染。加大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严格实施机动车排气监测和分类标准管理,建立机动车尾气治理的长效机制。加快建设疏港车辆专用通道。加强化工、冶炼、建材等废气排放污染严重行业的管理和整治,广泛开展餐饮油烟污染、有毒有害物质焚烧等综合治理。严格实施建筑施工规范,控制建筑施工和道路扬尘污染。加强水环境污染防治,全面启动对类和劣类重点水功能区的整治工程,继续巩固姚江治理成效,深化以甬江流域为重点的市域内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深入开展城区截污纳管和城市生活污水治理,积极推进境外引水,全面改善城市内河水质。加强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继续推进危险废弃物、医疗废弃物、电子废弃物、污水处理污泥、生活垃圾、餐厨废弃物等有害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工作,提高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和社会源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效率。严格实施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生产和使用管理规定,妥善处置历史遗留的有毒、有害物质。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严格管理交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娱乐餐饮业噪声、烟花爆竹燃放噪声,扩大低噪声路面和城区铁路、快速通道隔声屏障覆盖面。加强光热、辐射污染监管。

  9、建立预警监管体系。建立完善生态安全监测系统,在生态敏感地区建立固定观测点,全天候实时监测生态质量变动状况,完善生态环境动态监测网络,全面安装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不断提高生态环境动态监测和跟踪评价水平。建立完善灾害预报预警系统,加快农村和海洋自动气象站建设,重点加强台风、暴雨、风暴潮、冰雹等灾害性天气的预测预报和风险评估,完善赤潮、酸雨等环境污染事件、动植物疫病、地质灾害、森林灾害等预报预警系统,避免和减少各类灾害造成的损失。建立完善生态安全应急处置系统,强化信息网络建设,形成比较完善的应对灾害性天气、突发环境事件和重大生物灾害的防控体系,提高生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四、建设生态文化体系

  10、树立生态文明意识。加大对党员干部的生态文明教育,将生态文明内容列入各级党委中心组学习范畴,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教学课程,不断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生态文明意识,自觉践行生态文明理念。把生态文明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作为全民教育、终身教育的重要内容,发挥各类学校的教育主阵地作用,促进生态文化知识的持续传播。加强对企业、城乡社区等基层群众的生态文明教育和科普宣传,提高全民生态文明素养。大力培育生态文明道德,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等方面入手,制定和实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道德规范,促进生态文明社会新风尚的形成。广泛宣传男女平等、少生优生等文明婚育观念,实现人口均衡发展,加快形成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格局。加强生态文明宣传力度,广泛宣传生态文明建设的优秀典型,对破坏生态环境的人和事予以曝光,逐步形成善待资源环境光荣、滥用资源环境可耻的风气。

  11、建设生态文化载体。充分发挥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文化馆、美术馆、体育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等文化设施传播生态文化的功能,使之成为弘扬生态文化的重要基地。加强生态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植物园、海洋公园和风景名胜区等建设和管理,使之成为承载生态文化的重要平台。保护和开发生态文化资源,在生态文化遗产丰富、保持较完整的区域,建设一批生态文化保护区,维护生态文化多样化。加强生态文化研究,形成一批生态文明研究成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强大的理论支撑和思想支持。鼓励创作一批展示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弘扬生态文明正气的文艺作品,满足社会对生态文化的需求,不断增强公众的生态意识和责任意识。

  12、开展生态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大力开展国家级生态市和国家级、省级生态县(市)区创建,积极建设生态乡镇(街道)、生态村,落实创建责任制,形成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创建的崭新格局。制定完善符合市情的绿色创建办法,大力推动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绿色企业、绿色机关、绿色家庭等系列创建活动,形成人人自觉投身生态文明建设的社会氛围。积极组织开展世界环境日世界水日世界地球日中国水周中国植树节全国土地日浙江生态日等纪念活动,提高全社会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关注度和参与度。发展壮大生态文明志愿者队伍,广泛动员党员干部、大中小学生以及社会各界人士参加形式多样的环保绿色活动。积极引导民间环保组织发展,发挥民间环保组织在环保宣传、环保监督等方面的作用。

  五、建设生态社会体系

  13、倡导绿色行为方式。在政府、企业和广大人民群众中大力倡导绿色行为、低碳生活理念,加快建立生态友好、绿色文明的饮食、出行和消费方式。推行绿色饮食方式,普及营养知识,引导民众形成合理的膳食结构,加强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推行绿色出行方式,深入实施公交优先战略,加快推进城市轨道交通体系建设,积极引导城乡居民选择公共交通、非机动车交通工具出行。加大公交车、出租车、集卡车等领域的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力度,加快充气充电等配套设施建设。推行绿色消费模式,完善公众消费绿色产品补贴政策,推广节水型器具、节能灯具和电器,全面推行无纸化办公,减少塑料袋、餐具等一次性物品和过度包装商品的使用,形成良好的绿色消费环境,抵制铺张浪费之风。大力弘扬文明的婚丧嫁娶风俗,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积极推进全民健身,关注社会心理健康,形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14、打造宜居宜业城市。健全中心城市——副中心城市——中心镇——一般镇四级城镇体系,加快卫星城和城市综合体建设,完善城市功能。构建宁波都市圈城际、市域城镇间及城市内部快速交通路网,形成区域同城效应。加强城市供水、供电、供气、交通、通讯和应急救援等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保障城市生命线完好畅通。加快老小区、城中村、菜市场整治与改造,改善市民居住环境。优化大型城市公共绿地布局,加强城区道路绿化、社区绿化和建筑绿化,完善管护机制,营造良好的城市绿化环境。加强就业创业培训及服务网络建设,改善就业创业环境,提高就业率和创业成功率。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等服务体系,进一步提高保障水平。加强社会化便民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改进社区服务,形成安全舒心、便捷高效的生活与创业环境。

  15、建设生态乡村。优化农村集中居住点布局,推进农村住房建设集中改造,加快空心村撤并,加快边远山区海岛、地质灾害点和库区生态移民步伐,改善农村居住条件。加快农村公路网络化建设、供水联网建设、电网改造、信息网络覆盖和商贸服务网络建设,方便农民生产生活和绿色消费。大力创建生态示范村,加快建设幸福美丽新农村。继续实施百千工程,推进农村环境整治,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和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全面推进森林城镇和森林村庄建设,加强村庄与庭院绿化。完善农村垃圾收集处理体系,推广太阳能生物处理模式,加快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进一步做好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减少农用化学品使用,努力消减农业面源污染。加强农作物秸秆和沼气、沼液、沼渣综合利用,扶持发展生物质饲料化、肥料化、能源化利用项目。以治安、医疗、文化、健身和科技服务为重点,加快推进农村社区化服务。

  六、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的体制机制

  16、构建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建立健全生态论证机制,重大项目立项前、重要规划和重大政策制定前,实施专家咨询论证和公众参与环评机制,合理设置公众参与的内容、形式,提高社会团体和公众参与决策的程度,形成政府、专家与社会团体、公众相互配合的民主决策机制。提高决策透明度,实行政务公开化,完善信访、举报制度,发挥12369环境投诉电话的作用,畅通政府与公众的沟通渠道。加强决策实施的跟踪督查机制,利用各种途径听取公众意见,征求纠偏建议,引导公众积极参与生态文明项目实施的跟踪监管。认真落实涉及生态问题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严格执行重大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确保重大决策的正确性。

  17、优化资源要素配置机制。建立健全有利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约束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不断提高资源要素的使用效率。建立和完善能够反映资源环境成本的价格和收费政策,实施阶梯水价、电价制度,进一步完善矿产、森林、水等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建立污染排放的约束机制,制定完善节能减排保证金制度,对超过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单位和超过水气环境功能要求的区域,停批新增总量的新批项目。建立规范的排污权交易机制,强化排污费征收及监管,开展多种形式的排污权有偿出让及排污权交易试点。健全生态环保财力转移支付制度,加大生态补偿力度,逐步提高生态公益林、饮用水源地保护生态补偿标准,完善对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海洋自然保护区财政专项补助政策。建立健全生态环境质量综合考评奖惩机制,根据各县(市)区年度考评指数优劣实施经济奖励或处罚。完善政府采购制度,绿色节能产品要优先列入政府采购目录。构建企业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激励约束机制,强化企业生态文明的社会责任。

  18、强化科技与人才创新机制。大力支持生态环境领域的科学研究、开发和研制,开展重大科技项目的示范,加速科研成果的生产力转化。建立生态产业关键技术重点实验室、环保科技产业基地,大力培育和发展各类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推进生态科技成果产业化和普及推广。积极开发、引进和推广应用各类绿色科技,对科技含量较高的生态产业项目和有利于改善生态环境的绿色技术,予以享受高新技术产业和先进技术的有关优惠政策。加强生态环境资料数据的收集和分析,建立生态科技信息系统,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科学决策信息支持。建立市场化、有活力的人才培养引进配置机制。充分利用宁波现有的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技校,加快培养生态文明领域的各类人才。加大生态文明建设急需人才、专业人才引进力度,大力引进在大气污染防治、海洋生态保护等方面的科技人才,集聚一批高水平的生态科技专家和领军人才。进一步深化与长三角地区、国内先进省市和先进国家的合作,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与技术攻关。

  19、建立严格的法治保障机制。抓紧研究制定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综合性立法规划,通过废止、修订、新立等法律程序,进一步完善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生态经济、人口生态等方面的地方法规和规章。编制宁波市生态文明建设纲要及专项规划,分解落实目标任务,明确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加强政策制定,从宁波实际出发,制定完善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综合性配套政策,重点建立绿色信贷、绿色税收、绿色贸易等经济政策。进一步强化法规政策的约束力,严格实施象山港区域保护条例和余慈地区、四明山地区等发展规划,严格控制新建、扩建影响区域环境的各类项目,实现保护与开发的有机统一。加大生态文明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力度,强化环境监测结果的运用,充实基层环保执法力量,强化执法检查和监督管理,依法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和生态破坏行为。

  七、加强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领导

  20、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党委要总揽全局、协调各方,把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摆上重要位置,进一步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领导。各级人大要加强执法检查和监督工作,强化生态环保预决算审查监督,加强环保及生态建设执法检查和监督,依法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各级政府要认真编制相关规划,制定实施配套政策,加大财政投入,强化行政执法,推进区域合作。各级政协要积极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职能,团结动员各方面力量为生态文明建设献计出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各项政策、措施贯彻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市委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党的基层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中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代表人士和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要动员各自所代表和联系的广大人民群众、社会各界人士,积极投身生态文明建设,形成社会各方共同参与的新局面。各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导向和监督作用,广泛持久地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生态文明建设宣传教育,营造推进生态文明的良好氛围。

  21、明确任务,严格考核督查。各县(市)区和市级有关部门要按照市委部署,根据工作职责,加快制定和实施十二五时期推进生态文明和生态市建设专项行动方案,细化工作目标,拟订年度实施意见,把推进生态文明和生态市建设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建立健全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评机制,制订科学合理的评价考核指标,把生态文明建设与领导实绩考核相挂钩。对因行政不作为或作为不当,完不成生态文明建设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实行问责;对因决策失误造成重大生态环境事故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在生态文明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生态文明建设相关单位要定期发布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进展成效状况及评价信息,接受全社会监督。

  22、加大投入,强化资金保障。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建设投入机制,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财政向生态文明建设领域倾斜力度。加强重点生态项目的资金保障,对涉及民生的重大公益性生态项目,由各级财政进行投入建设。强化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建立考评激励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政府投入的综合作用,采取财政贴息、投资补助、项目前期经费、政府投资股权收益适度让利等政策措施,引导金融机构创新绿色信贷产品,鼓励民间资本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倡导建立绿色碳基金,努力形成政府主导、多元投入、市场推进、社会参与的生态文明建设资金保障体系。

  生态文明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系统工程。市委号召,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同心同德,扎实工作,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而努力奋斗!